一直以來多少知道出版社和漫畫家之間難解的恩怨,不過大多都是聽聞國內的,一些情形其實在VIVA、MW的書中都有提過,之前和出版社朋友聊過,連他都感嘆如今出版社對於漫畫家的不重視,同樣身為ACG愛好者,看著台灣漫畫家在愛情(興趣)與麵包的抉擇下深受折磨,業界人士也不免看了難過。

那位出版社朋友和我一起離開了販售會,我們兩人走在台大外的人行道上,他苦笑對我說:

「你自己換算,這樣一個漫畫家拚命畫出來的連載,能換來多少稿費?而這微薄的稿費怎麼可能撐得起一個人的生活費?除了幾個特例,誰沒有兼職,在這些壓力煎熬下磨出來的漫畫……他們都是用命拚來的啊。」

只是小學館如今爆出這種醜聞,不禁教人唏噓;過去多少罵罵JUMP的無恥,畢竟自己常接觸的還是以JUMP上的作品為多,也就較為多接收JUMP的消息。而可以想見的是,事實上某些醜惡的行為是舉世皆是的,只是在於行為的程度嚴重,雖然不可否認仍有良好的出版社,然而那是多微小的滄海一粟?

原稿的重要性不是接觸ACG的人大概無法理解究竟有多重要。雷句的彩稿稿費竟然只有一萬多日幣(都快和台灣的稿費差不多了),簡直欺人太甚。以他的名聲,彩稿扔上日拍,可以被炒到數十倍的價格都是可見的,出版社的行為實在令人忍無可忍。

一部嘔心瀝血作品的價值在編輯的眼中不過是商品,這聽來何等悲哀。無論是漫畫家,抑或寫手作者,自己的心血被視為敝屣,這大概是千古來永遠輪迴的悲哀。

雖然過去我極度鄙視著新條的作品,甚至說過難聽的狠話,看他竟被如此打壓仍感嘆。

我還記得當年高中時,畫著漫畫的學姐告訴我們說:「當男朋友和原稿一起摔落懸崖,會先救原稿的,就是真正的同人女。」

這句話經過將近十年,一直在我腦海中留存著。原稿對於一個作者而言,是多麼重要的存在,更勝性命。只是將他人的作品視為一般事物的商人,能懂得多少價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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