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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
Cell
 
作者:史蒂芬.金
譯者:宋瑛堂
出版社:皇冠
出版日期:2007 年 05 月 28 日

在創作驚悚恐怖小說時,有兩點很重要。一是劇情必須能夠確實具有使人膽顫心驚的高潮起伏,二是作者的文筆得要有其功力,足以呈現出作者腦袋中所描繪的場景。小說不比電影,可以利用影像的衝擊來令閱聽者留下深刻印象,失去了活靈活現的白描筆法,無論作者所幻想出來的場景劇情有多麼教人恐懼,若是無法讓讀者也能確切地體認到其情也是枉然。

史蒂芬金的功力在「手機」一書中就可見一斑了。

 劇情從簡單平和的日常生活開始,甫翻幾頁劇情就急轉直下,立刻轉入血腥瘋狂的強烈衝擊裡,這份濃厚的沈重狂暴,一直延續到整本書結束,始終都將讀者的心吊得高高的、呼吸困難。利用一個現代社會中隨處可見、甚至不可或缺的物品來做全文發展媒介,一直以來都是恐怖小說控制讀者心情最有用的手法;當下的人類習慣依賴3C商品,例如電腦、例如網路、又例如史蒂芬金這次狙擊的目標手機,好萊塢電影裡就出現許多類似的劇情,就是因為不可或缺,所以帶給人們的恐懼也就更深。這樣嘲諷人類依賴3C商品的意含不言而喻。

「手機」一書第一頁就開宗明義告訴讀者:此書是為向「活人生吃」的作者獻上的致敬之作。因此,「手機」一書中也確實充斥了和「活人生吃」雷同的劇情,人們瘋狂失去理智,開始對同類張開血盆大口撕咬,對象從陌生人到至親都有。

老實說這劇情並不少見,最經典的莫過於「惡靈古堡」。當然這類的小說裡一定得要有能夠抵抗受感染人們的英雄存在,「手機」當然也不例外,主人翁因為不依賴手機的存在反而逃過一劫,接著就為了尋找妻兒而踏上旅途,結交了其他共患難的朋友。設定老生常談,不過史蒂芬金強在並沒有將主角當作超人一般來描寫,主角面對同樣失蹤的妻兒,非常人性地將重點都放在兒子身上,對妻子的生死卻沒有那麼重視,對於妻兒,妻子的失蹤和感染並沒有帶給主角太多的恐慌,但在劇情的走向裡,讀者卻可以不時地見到主角反覆為兒子的生死安全感到恐懼害怕。

恐慌鼠在主角的四肢百脈裡流轉逃竄,他深刻知道自己在害怕什麼,但是又無力去阻止。

史蒂芬金的小說創造功力還有一點很強,就是角色個性的塑造。扣除主角,裡面塑造最成功的莫過於愛麗絲一角,透過主角第一人稱的側寫,愛麗絲一角栩栩如生、幾乎活躍在讀者眼前。愛麗絲最後的結局是讓我感受最深的,那個他不時揉捏著的小球鞋掛飾,在我閱讀後的印象裡,居然大大超過了手機。

劇情中主角群設計焚毀了大量「手機人」一段,也探討了人類妄自尊大的悲哀。誰才是兇手?誰才是瘋狂?最終不管是人類還是「手機人」,統統都為了生存而殘酷殺戮「非我族類」者。差別僅在於手段的不同,然而人類所採取的手段也沒有那麼地理智優雅,一場大爆炸,就奪取了數百人上千人的性命。

只是因為「手機人」威脅了自己的生命,即使在數日前他們其中幾位還是認識的朋友親人也不一定。

極度悲哀、無奈,終究無論是誰都只是為了「生存」而瘋狂罷了。

劇情後段開始解謎收線,可惜劇情卻開始顯得疲軟,謎底到底是什麼?沒有正確答案。將人類的大腦視作硬碟,可以消除、重灌,然後真正藉由文字將這個想法呈現出來,真的很不錯呢。在閱讀「手機」時,我不免想起了「20世紀少年」一作,然而「手機人」並非罪惡的存在,和「20世紀少年」裡的朋友不同,但是劇情中都大量提到了搖滾樂的用詞,我霎時以為「手機」裡搖滾也能拯救世界…

說點題外話。

我這個笨蛋同時參加了皇冠兩個試閱活動…我一直以為我先收到的是「我殺」這部推理小說,結果就將「手機」當作推理小說閱讀起來。奇怪奇怪,這兇手也太強了,一下子就毀掉大半個美國欸!害我一直急著想知道兇手到底是怎麼做到的…

………我是豬,我看到1/3才發現我看的是恐怖驚悚小說。

哪來的兇手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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